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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云南临沧凤庆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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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检察公众号 2026-09-29

经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文字速录、法治宣传、后勤服务保障等检务综合辅助性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必须属于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连续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人员。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吃苦耐劳,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凤庆县户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从事文秘、驾驶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证照的;

6.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一)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2.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1.按规定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符合规定的补贴。按规定缴纳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4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四)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办公室0883-4216802

李老师13759399988

李老师15825008590

六、报名须知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必须通过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三)提交《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

七、招聘程序

(一)由凤庆县人民检察院采取资格审查、考察、面试、体检合格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二)经审查、考察、面试、体检合格,确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后,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现已在公益性岗位或原已开发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

(四)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五)拟录用人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放弃协议,并出现岗位空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具体补录事项另行通知。

(六)如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所出台新政策执行。

附件: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凤庆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jg3MTA1MA==&mid=2652140930&idx=1&sn=d700532cec5ff954c252fab0c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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