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五人社发〔2026〕50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拟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设置公共卫生保洁岗,招聘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省户籍人口和持有本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下同):
(一)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
(二)登记失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大龄人员(女43岁以上、男53岁以上);
(三)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五)完全失地农民;
(六)随军家属;
(七)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工资待遇及社保补贴
“公共卫生保洁员”岗位补贴为2500元/月/人,其中,岗位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给予补贴(目前为2070元/月/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用人单位必须配套一定的资金,发放工作性补贴不超过1500元/月/人(含高温补贴、公积金等)。
四、补贴期限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为3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 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以《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为准)。
五、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
(一)岗位管理。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五指山市应急管理局承担用工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岗位补贴期满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二)退出管理。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
2.死亡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城镇公益性岗位服务已满规定期限的;
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5.一年内事假累计60天的;
6.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7.有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冒名顶替上岗的;
9.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岗位安排在本单位工作。
2.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六、工作地点、内容及要求
在五指山市应急管理局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域卫生保洁工作。已录用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服从单位管理,按照分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主动地完成临时调派的其他工作。
七、报名时间
(一)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14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1张、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零就业家庭需提交附件1、2、3、4;其余人员提交附件1、3、4)。
八、报名地点
五指山市国兴路7号政府办公大楼二楼五指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九、联系电话
0898-86637709
附件3: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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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五指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1日
原标题:五指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zs.hainan.gov.cn/wzs/0400/202609/45d74baade174848bae9d317ac98b97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