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溪洛渡街道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永善县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类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
社区矫正服务员2名、工勤服务辅助员1名(工作地点:溪洛渡街道办事处);红光社区保洁员3名、保安3名(工作地点:红光社区);永红社区信息员1名、保洁员2名(工作地点:永红社区);永进社区保洁员3名(工作地点:永进社区);金江社区信息员1名(工作地点:金江社区)。
(二)工作职责
1.保洁员负责村(社区)指定范围内卫生保洁工作,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有较强责任心,能按时按质完成指定区域保洁工作。
2.信息员负责村(社区)人力资源信息工作,具备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办公软件,有责任心,服从管理,能按时按质完成指定的工作内容。
3.社区矫正服务员按照溪洛渡街道司法所要求,协助做好司法矫正相关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信息员、社区矫正服务员、工勤服务辅助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能使用各办公软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四、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薪资待遇为1870元/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3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微溪洛渡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或相关证明资料到指定的村(社区)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三)资格审核。街道、村(社区)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审核研判,审核通过后报县人社局复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自行到永善县人民医院或永善县中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合格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28日?9月11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线下报名,即报名人员到所需岗位的街道、村(社区)报名。报名时请应聘者持以下证件或相关证明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个人页,复印在一页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
2.《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社保卡银行盖章的对账单(流水单)原件1份;属于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还需提交《云南省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申请表》。
八、体检
经审查合格人员自行到永善县人民医院或永善县中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
街道联系人:钟英勇,0870-4126156,监督电话:12317。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永善县人民政府溪洛渡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28日
原标题:溪洛渡街道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zE4MTgyMQ==&mid=2649754347&idx=1&sn=1ccea60824e54dabe8a19443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