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双江县委宣传部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双江县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名。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具有临沧市户籍(优先安置双江县户籍人员),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七类(须满足其中一类):
①零就业家庭成员;
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③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④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⑤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长期失业人员;
⑥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⑦被征地农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31日?9月1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中共双江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双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4020室)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中共双江县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如: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应证明、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现场初审后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再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需到双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确定公示人选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中共双江县委宣传部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一金),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本次招聘如未能一次性招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满为止。
联 系 人:李忠春
联系电话:0883-7621404
15925471898(经本人同意公开)
中共双江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26年8月28日
原标题:中共双江县委宣传部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Tk4NzA4NA==&mid=2247743191&idx=1&sn=4d02ef4e5395fca38ecb7976a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