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州人社通〔2020〕37号)和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关食堂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食堂帮厨、食材准备、餐具清洗、食堂卫生保洁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普安县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有效健康证;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具有从事饮食经营、食堂或厨房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须到普安县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失业登记。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零就业家庭人员;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办理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或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9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安县林业局四楼办公室(普安县盘水街道温泉路7号)
咨询电话:0859-7232275
(二)报名所需材料
《普安县林业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户籍信息页);
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
由普安县人社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经普安县林业局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方可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
经考核合格聘用为普安县林业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3年),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起计算,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二)待遇
工资待遇:按普安县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1890元/月,含社会保险;
工作要求: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经普安县林业局考核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九、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普安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普安县林业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普安县林业局
2026年8月28日
原标题:普安县林业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uan.gov.cn/xwfb/tzgg/202608/t20260828_9079470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