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主要从事局机关科室辅助性工作。该岗位不纳入正式编制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我县城镇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镇区域内户籍人员(含农转城人员)办理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名下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聘用期内劳动合同,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种情况的人员:
1.大龄失业就业困难人员:指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含农转城人员),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有劳动能力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残疾人。
(二)具体岗位要求
1.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优先;
2.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精通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工作严谨负责,耐心踏实,具有较强保密意识与学习能力;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手动挡汽车,可承担日常公务驾驶任务者优先。
(三)不予招聘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到县人社局咨询确认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资格,并已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5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4.报名材料:
⑴报名表、身份证、户口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本人最高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含详细工作简历)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⑶享受最低居民保障的人员需提供低保证。
5.报名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屏山街道永平路36号民政大楼四楼403A室)。报名咨询电话:刘老师,0871-6891265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主要以报名材料为准,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者可进入面谈环节。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公示拟录用人员经复审、体检通过后,由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8日
原标题: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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