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食堂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办理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以下几类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3.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5.零就业家庭成员(即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6.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特别说明:1.以上6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2.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认定。3.同等条件下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雨露计划等毕业生优先。
(二)年龄要求:20岁—55岁(女50岁以内、男55以内)。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要求中专及以上,有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注意个人卫生。
(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次且不属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
5.本人名下有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情形的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8日截止(9:00--12:00,14:30--17:20)。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司法局综合办公室(三楼305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本人到场。
4.报名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就业创业证》;(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简历;(5)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为2600元(含个人保险部分),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咨询电话
六盘水市水城区司法局人事股:0858-8935515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自己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填报资料信息虚假,一经查实,立即解聘。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被安置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后,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不得进行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六盘水市水城区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MzAzNjIxNg==&mid=2650504223&idx=1&sn=dd114ff28b8401c47f6b89a33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