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劳动保障工作,乐于奉献,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协管员2名,主要负责辖区内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岗位条件
(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柳州市就业困难人员,且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员。
柳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如下:
具有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因身体状况、家庭因素、经济状况、技能水平、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是指按照《柳州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柳政办〔2014〕166号)申报认定,持有人社部门核发《零就业家庭援助卡》的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残疾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认定对象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不再享受低保待遇、连续失业状态中断等),应及时到认定机构报备,重新进行认定。如想了解自己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否有效,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就近的社区进行查询。
(二)补贴期限
自2025年度起,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合并计算,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等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四、在岗待遇
被录用为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符合相关条件可续签,连续不超过三年),具体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和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柳人社规〔2025〕1号)文件执行,待遇如下:
1.按月足额支付工资2587元,如有变动另按柳州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五险”:按上级政策执行,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月工资中扣缴,单位应缴部分由单位缴纳。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7:00
报名地点:太阳村镇螺蛳粉小镇会客厅二楼(社会事务办临时办公点)、太阳村镇辖区各村委会/社区
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验看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简历;
3.本人《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验看原件);
4.本人常住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验看原件);
5.《柳州市公益性岗位援助申请表》(自行打印填写)。
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且需与《申请表》中所填写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通过适岗评价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柳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由柳州市柳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者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可按适岗评价情况递补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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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太阳村镇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2MTAxOTM3Nw==&mid=2247531371&idx=1&sn=a6159a1005083f694749ce267b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