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 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 残疾的;
4.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6.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7. 优抚对象家庭的;
8. 军队退役的。
二、招聘岗位
• 岗位名称:工勤人员
• 招聘人数:1名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 技能要求:掌握日常计算机操作技能
• 工作内容:侨务工作和办公室行政综合工作(含内勤、外勤)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 报名地点:大丰区归侨侨眷联合会(丰华商务大厦15楼1521)
• 联系人:孙女士
• 联系电话:0515-83818549
•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
• 上午:9:00—11:30
• 下午:3:00—5:30
报名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无纳税记录证明
• 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 《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由区侨联办公室、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
区侨联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组织加试)。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区公共就业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并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
•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聘;
•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原标题:大丰区侨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DA2NDY5Ng==&mid=2651664538&idx=1&sn=a6f7cd284d810823d22b12d622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