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双向选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临沧市户籍,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退役军人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一金),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四、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15日至9月2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北回归大道26号四楼)。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供《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证明材料(如: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应证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现场初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再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实操的方式进行,实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实操成绩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联系人:刀老师
咨询电话:0883-3081081
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4日
原标题: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yNTM4OTQ0MQ==&mid=2247487071&idx=1&sn=0b8361c7ceb036af4cfddda6ea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