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有关规定,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从事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工作。
二、招用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登记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限2025届、2026届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沟通能力,可独立胜任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1日-2026年7月12日(9:00-11:30;14:00-17:00)
(二) 报名方式
打开“渝快办”APP并登录账号→搜索“渝悦就业”→点击“公益性岗位”版块→点击“公开招聘”页面选择对应的岗位招聘信息→点击“去报名”投递简历。
报名人员请先通过“渝快办APP-渝悦就业-办事-就业创业人员基本信息维护(就业)”完善自己的基本信息和人员类别。高校毕业生需上传身份凭证(毕业证)等待基本信息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再报名投递简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资格审核及面试
由南岸区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
(五) 录用及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由南岸区司法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须自行前往二级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合格者,按规程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研究,可按面试排名依次递补。
四、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实施;
2.录用后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薪酬标准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条款。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依规处理。
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23-62529729。
重庆市南岸区司法局
2026年7月10日
原标题:重庆市南岸区司法局 2026年7月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qna.gov.cn/zwxx_254/gsgg/202607/t20260710_158150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