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第一批)
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劳办?202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见习单位)就业见习人员招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6年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共开发35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详见《枞阳县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表》(附件1),公开招募有意愿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二.见习对象及招募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皖籍或在皖就学的离校2年内(2025届、2026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指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无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参保)、就业登记,工商注册登记(含法人代表、监事、理事、股东、财务等)等情况。2.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以就业见习协议约定上岗日期起算,满 16 周岁且不满 25 周岁,并存在有效失业登记信息的青年。3.见习对象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报名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守宪法和法律;3. 具有良好的品行;4. 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三.见习期限及待遇
1.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只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2.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为每人每月2000元,由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按月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并为其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内,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安排见习指导老师。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式。凡有意愿参加青年就业见习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下载《枞阳县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2),填写好后将文档以本人姓名命名,与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各见习单位邮箱。每人限报1个见习岗位。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8:00至7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五.岗位匹配
报名结束后,各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人岗匹配。在相同条件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家庭。
7月17日下午下班前,各见习单位将拟见习人员名单提交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资格核验,逾期未交的,该岗位自然核减并另行安排。对人岗匹配未成功的报名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按照“总量控制、人岗匹配、科学调剂”原则,由县人社部门推荐到有空缺见习岗位的其他见习单位进行人岗再次匹配。
六.组织上岗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内容。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一份,一份报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备案。人社部门按规定为拟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通知见习单位安排见习人员正式上岗。七.权利与义务
1.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主动与见习单位解除见习协议;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岗的,见习人员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见习单位申请解除见习协议。
2.见习单位要遵守见习协议,加强人员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月报送见习人员考勤表。对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或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可解除见习协议,并及时报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备案。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562-3216166。
报名咨询:见习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枞阳县202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附件1)
原标题:35人!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V1nSxlLT___U9JYBqJR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