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孝昌县河(湖)保洁员151人。
其中:邹岗镇6人;花园镇21人;周巷镇10人;卫店镇13人;花西乡10人;观音湖区 8人;丰山镇7人;小河镇12人;开发区6人;王店镇11人;白沙镇11人;小悟乡6人;季店乡10人;陡山乡20人。
二、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需经人社部门认定)。
三、招聘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政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为人正派;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3.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4.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含享受期间)
1.正在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待遇的;
2.登记注册工商信息或在单位缴纳社保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5.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公职人员;
7.退休人员;
8.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
四、岗位期限
聘用期3年。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6月20日;
2.报名地点:孝昌县水利和湖泊局或各乡镇(区)人民政府;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所需资料:就业困难认定证明,本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大专以上学历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
5.录用方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认拟录用上岗人员名单。
(二)公示与聘用
人社部门会同公岗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复审,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六、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750元/月)。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报县人社部门备案。本次招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七、人员管理
1.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2.公岗用人单位需对照《孝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孝昌县人社公益性岗位台账资料目录清单(参考清单)》,强化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档案台账留存、人员有序退出等工作。
3.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纪律要求
1.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监督管理,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人:汤 芳 13797213668
花园镇:孙耀文 13617127168
白沙镇:柳文军 13986499083
丰山镇:杨 培 13886399288
周巷镇:蔡 照 13907297836
小悟乡:刘三丰 15502720699
小河镇:杨 磊 18680111226
王店镇:张为民 13581469188
卫店镇:左碧文 15971245926
季店乡:季二林 13986489928
花西乡:季剑军 15072615016
陡山乡:邓建平 18671247888
邹岗镇:华 睿 13165667168
开发区:季献文 15387930176
观音湖区:李胜军 15007299005
孝昌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6年5月22日
原标题:孝昌县河(湖)保洁员公益性岗位聘用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ochang.gov.cn:80/gsgk/2127746.j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