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类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就业服务岗。
招聘人数:4名。
岗位性质:城镇公益性岗位(辅助性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岗位职责:配合人社局相关股室开展相关工作,重点是做好人社政策宣传、岗位推荐等服务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四、福利待遇
薪资待遇: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昭通市最低工资标准;岗位补贴标准若遇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和盐津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6月4日。
(二)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求职者持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盐津县人社办公室(花田小区12栋2楼)报名,联系电话:0870-303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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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1日
原标题: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tyj.gov.cn/contents/6034/2929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