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益性岗位用人环境,根据《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社〔2025〕186号)、《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规定,结合州本级公益性岗位实际工作需求,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公益性岗位是由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开发设置,面向就业困难人员与重点群体提供的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岗位具有阶段性、公益性、过渡性特征,从业人员在岗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5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323室)。
(三)咨询电话:0977-8222016(李老师)。
三、招聘范围
面向海西州户籍或持有《海西州居住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具备劳动能力与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创业证》并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满1年及以上人员;
6.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基础身份凭证。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1份;
4.《就业创业证》电子版截图1份(必须载有近6个月内3次职业介绍或1次职业技能培训记录,可在行政服务大厅94号窗口办理)。
(二)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凭证(符合其一,需提交相对应人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社区(村)出具就业情况说明后由当地就业服务局出具零就业家庭证明;
2.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人员:无需额外材料,以身份证与就业登记证核验为准;
3.低保家庭成员: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在享低保有效证明;
4.失业登记满1年人员:无需额外材料,以《就业创业证》连续登记记录核验为准;
5.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当地农牧部门出具的脱贫人口认定材料;
6.登记失业残疾人:有效残疾人证。
五、岗位待遇
(一)岗位补贴按照州本级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具体可咨询对应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三)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自动终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聘用、在岗管理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4日
原标题:海西州州本级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aixi.gov.cn/info/1006/2970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