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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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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格达奇区政府 2026-04-01

一、招聘原则

加格达奇区农业农村局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经加格达奇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分别从事农业农村综合办公室辅助、乡村振兴档案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辅助相关工作,聘用单位为岗位开发及用工主体,承担人员管理主体责任。本次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具有“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劳动合同》按年度签订,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服务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3个,旨在满足城乡基层公共服务需求,开发面向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

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其具体认定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5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为加格达奇区户籍或常住地登记失业人员,且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在政策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中,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4.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曾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3年及以上,或累计安置次数达2次的退出人员;

 5.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四、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开发类型确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1.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加格达奇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工资按照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应发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010元。

2.社会保险待遇: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为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单位通过加格达奇区官方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组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个人基本信息、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等身份材料,另外需要提供工商信息截图证明;同时,报名人员需到居住地街道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并填写《求职登记表》。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咨询电话:0457-2749012;

2.报名地点:加格达奇区政府10楼1012室;

3.报名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三)录取公示及聘用

本次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采取资格审核方式确定聘用人员。拟录取人员由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确立劳动关系。

原标题:2026年加格达奇区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gdq.gov.cn/jgdq/c100756/202604/c13_3324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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