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村已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豫人社办【2023】7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印发的《河南省乡村公益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指引》(豫人社函【2024】23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印发的《河南省乡村公益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4】4号)等文件精神,在付店镇、?埠镇、刘店镇等7个乡(镇)公开招聘2026年度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学校餐厅服务员)7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学校餐厅服务员)7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付店镇、?埠镇、刘店镇等7个乡(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表》。
二、对象条件
16-65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 能胜任相应工作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由相关乡(镇)政府组织。
1、报名时间:本人申请报名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3、报名采取现场提交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届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汝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乡村振兴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标识证明,体现有三次以上就业帮扶记录。
(二)审核公示
由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办公室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核情况告知申报岗位所在村(社区),由村(社区)通知报名人员。村(社区)根据报名申请审核情况,结合乡村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本辖区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人员。乡(镇)要对拟安置人员名单、民主评议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民主评议情况和拟安置人员在乡镇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录用聘任
乡(镇)在对拟安置人员公示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审核评议、公示材料,报汝阳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业务股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在人社局公众号、服务大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出具《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报到通知单》。用人单位为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协议,为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进行岗前培训。
四、岗位职责
学校餐厅服务员为农村中小学学校餐厅后勤服务、卫生清理、保洁等相关工作;
五、岗位补贴
学校餐厅服务员每月岗位补贴1300元,用人单位应当制定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依据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等核定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积极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及覆盖率,同时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把关、细审核,确保政策执行无偏差。
(二)未按招聘公告要求报名、资格审查、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凡发现弄虚作假及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予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
附:
1、《付店镇、内埠镇、刘店镇等7个乡(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表》
原标题:75人!洛阳市汝阳县2026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hdRew47XWu3kX_BDwWXd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