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宁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4人,负责市级及石岩农场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等工作。其中宁安市社保服务大厅2人、农场社保服务大厅2人。
二、招聘要求
1.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2.具有宁安市户籍或长期居住本地,本乡镇户籍人员优先。
3.满足从事石岩农场社会保险业务及市级经办的农保业务咨询、办理工作的需要,热爱并投身于基层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高中以上学历,方可报名。
5.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6.具备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7.报名人员须经过市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此次招聘岗位
1、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史的;
2、现正在务工或现有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3、本人名下在市场监督管理、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存在营业执照(许可证)、营运车辆(许可证)、固定资产(门市房)等营利性项目的,企业高管、股东等(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已经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6、已毕业但未满一年的大学生。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2026年3月4日(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宁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505室(宁安市新区中路宁古塔大道14号)。
3.报名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3份(长住人员须提供居住证明)
(4)户口本原件及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张。
(5)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
(6)电子营业执照查询截图。(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
(7)农村户口须提供失地证明。(村、乡镇政府盖章)
根据报名情况,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五、录用
录用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1、岗位补贴参照我省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月执行(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
2、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后先签订为期1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人员继续使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咨询电话:0453—7622080
宁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2月5日
原标题:宁安市社保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oZe5NyNcbrr7PeMfN-p7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