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及《关于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柳人社规〔2025〕1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聘一名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困难认定,且常驻地为柳州市(市本级和各城区)的人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9.认定对象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不再享受低保待遇、连续失业状态中断等),应及时到认定机构报备,重新进行认定。
如想了解自己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否有效,可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就近的社区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材料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9日。
2.报名地点:柳州市城中区海关路七号柳州市司法局507办公室。
3.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一张两寸照片、毕业证、学历证、其他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退回); 符合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条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及就业援助登记处于有效状态;无工商登记情况。
4.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
点击查看>>>
柳州市司法局
2026年2月3日
原标题:柳州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j.liuzhou.gov.cn/tzgg/202602/t20260204_372090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