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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桃龙藏族乡人民政府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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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01-28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用人单位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桃龙藏族乡人民政府设置公共服务类保洁岗位1个,拟招用1名就业困难人员,负责龙藏社区指定区域街道及绿化的日常清扫与保洁工作(自备基本清洁工具)。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县户籍或常住地在本县,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接受就业援助后,仍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的。

(二)招聘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任务;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体要求以岗位实际需求为准;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三)优先安置。在符合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将优先安置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3.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

三、用工管理与待遇

(一)用工形式。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岗位待遇。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待遇参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为22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并依法为安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发放至用人单位。

(三)岗位管理。实行“一人一岗”,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并接受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监督指导。安置人员需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2026年2月3日17:30前,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村),向负责就业服务的社保协理员提出书面申请(模版附后)。

(二)资格审查与推荐。各乡镇经办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汇总后报送至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申请人员困难程度、身体状况、就业意愿等因素进行综合排序,择优确定拟安置人员。

(三)公示。拟安置人员名单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正式安置。

(四)签订合同与备案。用人单位在安置人员到岗后1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安置资格。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出现文件规定退出情形时(如享受补贴期满、实现其他就业、达到退休年龄等),应按规定及时退出。

本公告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就业服务中心 0816-4821075

监督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482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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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书(仅供参考)

 北川羌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8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eichuan.gov.cn/beichuan/c108514/202601/11ca80af9a814eb284f247ed46b329f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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