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市政面貌工作,充实市政园林养护工作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市政园林养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泰来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市政园林养护工作人员3人,为泰来镇市政园林进行维修维护等工作,根据面试成绩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年龄为女性45周岁以下,男性55周岁以下,符合身份的就业困难人员(1.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人员;2.军人配偶失业人员;3.烈属失业人员;4.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5.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团结同事,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市政养护维修维护事业,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已在市场监督管理、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许可证)的、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股东、董事、监事、财务等);(3)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供养等政策的人员;(4)以前年度已聘用到公益性岗位不服从岗位分配的;(5)其他不适宜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6)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9)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10)有精神病史人员;(11)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12)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人员;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泰来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3)需要办理就业困难认定前本人需出具《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需加盖公章)、公积金、社保记录等相关手续;
(4)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1张;
(5)报名地点:泰来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102室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1月26日
(8:30-11:30 13:30-17:00)
五、报名注意事项
对报名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名的,在资格确认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六、招考办法
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请保持本人手机通信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或通信不畅等问题未及时参与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泰来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工资面议。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545664321
单位地址:泰来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本公告由泰来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泰来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2日
原标题:关于泰来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市政园林养护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ailai.gov.cn/tailai/c100241/202601/c02_60295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