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进一步做好我旗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号)文件要求和市就业服务中心年度招聘计划,为我旗各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计2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应聘条件
(一)在城镇范围内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须具备的身体条件的城镇居民。
(二)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认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4.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5.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6.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的年满40周岁的女性农牧民和年满50周岁的男性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三)其他
1.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具有电脑系统操作及电子办公文档应用基础。
2.服从岗位调剂。
3.仅限土默特左旗范围内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
三、岗位待遇、要求及期限
1.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6年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310元)
2.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由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3.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照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禁止情形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在单位缴纳职工社保的;注册工商信息的(包括法人、股东、监事、理事、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系人等);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注册民办非企业信息的;注册营运车辆信息的;担任行政村“两委” 人员的。
2.正在享受以及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3.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2月6日。
2.报名材料:符合以上条件人员,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社区申请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残疾人持残疾人证、1寸免冠照片2张。
土默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
原标题:土默特左旗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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