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含驾驶员1名、持《残疾证》的残疾人1名),主要从事市林草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吃苦耐劳;
(三)学历不限,年龄18-45周岁;
(四)招聘对象为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创业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2月13日。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平安路51号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3号楼一层政工人事科。
电话:0894-5888090
2.报名和资格审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及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录用及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薪资待遇。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按政策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可在单位食堂办卡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林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894-5665733
本公告由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14日
原标题:【“职”为你来】最新招聘合集!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2KNubZ--s4S-3huwQiXi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