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规定,我镇开发了公益性经发协管员、财务协管员岗位。根据安置程序,拟确定聘用2名同志从事经发协管员、财务协管员工作,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5.12.22-2025.12.26),如有异议,请用实名信息向我镇反映。
监督电话:023-4947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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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原标题: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张红烛等2名同志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cqyc.gov.cn/zwgk_204/zfxxgk/zfxxgkml/qtfdzdgknr/qtzlp/202512/t20251222_1526133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