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20〕2号)要求,确定4名同志为拟录用人员,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7日到2025年11月17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到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反馈或电话反映。
监督电话:69135789
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7日
原标题: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lingshou.gov.cn/columns/0a8404f1-cab6-482c-b451-3c1b6496ffe6/202511/07/6545c4b7-533e-4dd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