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等程序,1人符合伊州区认定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条件,拟同意安置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7天,即2025年8月8日-8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902-2250782。
附件:
哈密市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8日
原标题: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yizhou.gov.cn/xjhm/qzrsj/202508/3d8181eaf75745339c962e850da90c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