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一)岗位说明
此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男女不限),岗位为:大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工作职责:档案整理及归档,免体能测试、笔试。
(二)岗位性质
此次公开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大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条例》履行职责义务并享有相关权利。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40周岁,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官、体型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残疾、色盲、文身等。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 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 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 曾因违反大姚公安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为失信人员。
8.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
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1《大姚县公安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178717606@qq.com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XXX(姓名)大姚县公安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岗位”一栏注明所报岗位,邮件发送成功会收到自动回复。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所需材料
1.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上午8:10,大姚县公安局一楼大厅(金碧镇金安路12号)。
2.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填报《大姚县公安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详细版)等相关资料。(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摩托车驾驶证、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等;符合政策加分要求的,需一并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
(三)考试
面试比例不超过1:3,如报名人数较少的也可以按照1:1的比例进入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政策加分
此分值纳入面试成绩,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含)8分。
1. 烈士配偶、子女,加6分。
2.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加4分。
3. 退役军人,加4分。退役军人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4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6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8分。(退役军人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4. 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4分。
5. 见义勇为人员,加4分。
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退出现役证书、部队奖励证书等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五)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数,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1. 如综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按具体通知要求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个人承担。
3. 期间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放弃或未如实申报个人基本情况等情形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大姚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任何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情况,经查证核实后不予聘用,查证期间暂缓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一经聘用,一年内不得无故离职,否则列入本局不诚信人员名单,不得再次报考本局任意岗位。两个月内,不愿意从事岗位工作或违纪违法的,须按规定办理离职,其岗位按照本批招聘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如其岗位递补人员不够,可在本批其他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择优递补。如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递补顺序与本公告“体检和政审”第1项优先选人标准相同。
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公安机关各种纪律规定及《云南省公安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条例》《大姚县公安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
四
薪资标准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由大姚县人社局保障。每月人均薪酬1870元(含“四险”单位和个人部分)。
五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依据《承诺书》承诺事项,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招聘的其他后续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大姚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不通过其他形式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因不及时查看“大姚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错过招聘相关环节,责任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如:手机号提供错误、手机关机停机、设置群发短信拦截、不接听电话等),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报名费、考试费等),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发放学习资料。
本公告由大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 6148037、(0878) 6227404
大姚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30日
原标题:2025年大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十三)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Xi09b4WRs7nzweSwExHx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