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促进我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我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辅助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经山西省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均可申请。
三、报名所需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一寸红底照片2张;
4.《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四、公益性岗位申报流程:
第一步:办理《就业创业证》
有意向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类别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范围附后);
第二步: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附后)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并登记失业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提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第三步:申请公益性岗位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本人携带上述第三项申报材料,到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报区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月薪为盐湖区最低工资标准215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
报名地址:盐湖区中银大道473号-盐湖区就业服务中心(运城零工市场)
业务咨询电话:
1.《就业创业证》办理:0359-6385018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0359-2023905
3.公益性岗位申请:0359-6385015
运城市盐湖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温馨提示
(一)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凡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9.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盐湖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图:
盐湖区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
1、社保卡业务类:0359-8674999
2、行政审批股:0359-8820552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类:0359-8820997
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类:0359-8820688
5、失业保险类:0359-8820898
6、社会保险举报电话:0359-2232901
7、工伤保险:0359-8820900
8、咨询和举报电话:0359-2021123
9、工资福利股:0359-2021316
10、工伤认定:0359-2021869
11、就业促进股:0359-2023909
12、劳动关系股:0359-2023638
13、社会保险股:0359-2020639
1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359-2023055
1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359-2020530
16、考试中心:0359-2060678
17、公共就业:0359-6385017
18、培训中心:0359-2062230
19、劳动保障维权中心:0359-2161988
2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359-8597371
21、基金监督股:0359-2020755
原标题:盐湖区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三)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_x6qeRxk4HvLPtadR5oO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