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5〕7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海口市美兰区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海口市美兰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城市管理岗位5名,主要工作是从事美兰区城市管理相关辅助工作。
二、报名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6.随军家属;
7.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2.能熟练操作电脑和办公软件(Excel和Word)等,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撰写办公方案。
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
2.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海口市美兰区城市管理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美灵南二路永泰花苑办公区5楼502办公室),吴工:65565278。(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材料
请于工作日到报名地点提交报名材料与报名,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就业援助卡”页需有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记录);
(3)报名表1份(附件1);
(4)个人无犯罪承诺书(附件2)。
五、招聘方式
面试,具体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工作地点
美兰辖区
七、工作待遇
基本工资:201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保部分)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解聘手续,相关责任由弄虚作假的聘用者承担。
(二)应聘者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若因通讯联络不畅造成无法联络到应聘者,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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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口市美兰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lqzf.haikou.gov.cn/xgk/gsgg/202510/t14619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