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日照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和《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日照经开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招聘涉及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共计9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北京路街道30个岗位,奎山街道60个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要求及薪酬待遇等详见各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公告(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2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收入家庭的人员);
2.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处于离婚、丧偶或未婚状态,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正规就业的失业人员);
4.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失业人员);
6. 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人员(即单位失业职工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近一年内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共三次以上,服务记录应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7. 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特殊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8. 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9. 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 农村低收入人口;
3. 农村残疾人;
4. 农村大龄人员(45-67周岁,但实际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5. 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 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
7. 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生育政策的证明、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等群体。
三、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三)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街道(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社区(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补贴的社区(经济合作社)干部;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 违反信访法律法规,违规信访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日照经开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9日
原标题:2025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Z7_jJ0TAvyLkjkcntR3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