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在我区相关单位适量开发以下公益性岗位,具体岗位招聘要求如下:
一、 岗位名称
就业驿站从业人员。
二、工作内容及招聘人数
就业驿站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聚焦站点周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近便捷就业服务要求,根据站点具体服务事项内容和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需求摸排、就业岗位归集、就业供需匹配等就业公共服务。丰台镇、岳龙镇计划各招聘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宁河户籍或居住地在宁河区的本市具有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愿意从事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身体条件。
四、岗位薪酬待遇
就业驿站从业人员待遇标准:每人2511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五、补贴期限
(一)岗位开发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的起始时间以初次安置公益性岗位时间为准。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当月,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再次进行身份认定。零就业家庭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以及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经帮扶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区人社局可以再次按程序予以公益性岗位安置,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六、工作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
(一)宁河区丰台镇人民政府
8:30-11:30,14:00-16:30。每周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二)宁河区岳龙镇人民政府
8:30-16:30。每周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工作地点
(一)丰台镇就业驿站为丰台镇南村南大街一排一号。
(二)岳龙镇就业驿站为岳龙镇政府左侧党群服务中心旁。
七、报名材料
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就业驿站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复印件1份、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报名时填报)。
八、报名方式
(一)申请人到办理困难人员认定时所在社区街道(居委会)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办理报名,在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劳动保障协管员)指导下填报意向申请表。
(二)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向帮扶对象介绍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部门、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内容,同时负责汇总报名材料上报属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三)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汇总报名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创业服务部。
九、报名日期
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7日
咨询部门:宁河区人社局创业服务部
联系电话:022-69591462
原标题:宁河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025.9.4)
文章来源:http://www.tjnh.gov.cn/zwgk/zfxxgkqjjg2/rsj10/fdzdgknr9/zkly9/202509/t20250903_7124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