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和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25〕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2.辖区内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办理失业登记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4.常住地为广元市昭化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公益性岗位:
1.已通过其他形式实现就业创业(外出务工、创业、有营业执照、在单位参保等);2.正在享受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设置的岗位;3.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以及不满足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留意接收短信或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区委政法委 0839—8724151
区就业服务中心 0839—8722704
四、岗位待遇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2200元/月标准),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五、其他事项
城镇公益性岗位原则上实行全日制,需服从工作分配。
广元市昭化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1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zh.gov.cn/News/Detail/20250822083241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