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公益岗

导航

2025黑龙江大兴安岭漠河市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公告

位置: 公益性岗位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漠河市人民政府 2025-08-21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发挥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结合漠河市实际和用人单位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公共设施维护(公厕保洁)岗位30名。用人单位: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聘要求:女18周岁至47周岁(1978年8月20日至2007年8月20日期间出生)、男18周岁至57周岁(1968年8月20日至2007年8月20日期间出生)漠河市城镇常住人口中已在社区完成就业困难认定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内:1、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2、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3、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政策的;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三年期满的;5、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6、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二、招聘程序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漠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需填写《漠河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

4、报名材料: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面+反面);②《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名字)。

(二)资格审核

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由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岗位拟招用人员。

(三)公示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的相关规定,由漠河市就业服务中心对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人员一经录用,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就业部门每月发放岗位补贴1750元到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岗位退出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退出,并停止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4.本人自愿离岗的;5.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6.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的;7.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

五、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附件1:2025年漠河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

原标题:漠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ohe.gov.cn/mohe/c101075/202508/c13_317830.s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