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和《重庆市万州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万州人社发[2023]4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充实我镇基层工作服务力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大周镇实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协管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大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爱岗敬业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3.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
4.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5.向外投资入股20万元以上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 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 报名地点:万州区大周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3.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2张、学历和学位证书及相关佐证资料。
4. 联系电话:023-58492948
(二)聘用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三)审核及面试
由大周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择优录取。由大周镇人民政府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程序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实施;
2. 聘用后合同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原标题: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z.gov.cn/zwxx_266/gggs/202508/t20250819_14912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