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精神,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协助开展商贸企业服务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长寿区户籍、离校两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登记失业人员。
3.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203办公室,咨询电话:023-4024407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
(3)本人有效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
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一寸彩色登记照2张;
(5)重庆市长寿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见附件)。
以上资料由招聘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并确定面试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1:2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经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同意,可保留或取消招聘岗位名额。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204会议室。
(三)体检
单位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长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或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接受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统一管理和考核。全日制工资为233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餐补、考核奖励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用工作流程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
本公告由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0244072。
点击查看>>>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原标题: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qcs.gov.cn/zwxx_164/gggs/202508/t20250818_14910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