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镇人社发〔2019〕96号)文件要求,镇巴县村镇建设管理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人数:7名。
岗位:镇巴县兴隆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工作人员
工作地点:镇巴县兴隆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兴隆镇水田坝社区瓦场坪小组)
二、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
1.公益性岗位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失去土地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
(7)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8)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9)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10)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失业人员;
(11)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踏实、服从管理,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以及团队意识。
3.限男性,18-55周岁,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机械维修、电工操作资格证书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兴隆镇户籍人员或兴隆镇常驻人员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在公益性岗位已工作三年期满并解聘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镇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至8月10日。
2.报名地点:镇巴县村镇建设管理站(镇巴县住建局二楼)
3.咨询电话:0916-6716628。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附后),一式二份。
2.现场报名时,需本人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一式二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文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村镇建设管理站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报名审查机构在《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上签章确认。
(四)面试
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未通过审核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8月11日
3.面试地点:镇巴县住建局二楼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替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工作期限为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在规定期限内续签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在合同期内违反相关纪律、法律规定的,合同自动终止。
2.正式聘用上岗后每月薪资为:基础工资2800元+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交通、伙食补贴。
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四、相关要求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镇巴县村镇建设管理站
2025年8月5日
原标题:镇巴县村镇建设管理站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b.gov.cn/zbxzf/gsgg/202508/a2e668d9cfee408c9d51a46999df89a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