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再就业,结合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中专以上文凭;
4.普通话流利,掌握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基础操作;
5.身体健康且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6.优先考虑区内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困难人员等人群;
7.能认真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工作要求,并服从相关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被执行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15日(工作日9:30—13:00,15:30—18:30);
(二)报名地点: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203室;
(三)联系电话:
0891-6609918
13908989002
(四)报名材料:
1.填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4.毕业证或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含电子版);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7.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
(五)报名须知: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次招聘分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程序。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证明材料等所有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五、面试及体检要求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将进入面试环节,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需要准备本人近期在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自费),并将体检健康报告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一)面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面试地点: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当热西路6号)。
六、公示录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和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七、安置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Pl2XEKDFZKb5OLOHVUA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