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城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5〕4号)部署要求,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24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5年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
2.报名地点:惠城区汝湖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惠城区汝湖镇兴湖一路1号),电话:0752-279653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和《惠城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到我镇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及公示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由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各持1份,1份报送至区人社局备案。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的,用人单位应于人员退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人社局报备。
2.用人单位要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五、报名咨询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1号楼508室)
电话:0752-2796530
附件:1.2025年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wps
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原标题: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2025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2025-08-01
文章来源:http://www.hc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5578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