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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安徽六安市金寨县公益性岗位征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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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人民政府 2025-07-08

各有关单位:

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6号)文件精神,现面向金寨县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征集2025年公益性岗位,专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均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申请。

二、征集范围

(一)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四)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

(五)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三、征集程序

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提交《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等材料,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网上申报,经过初审后,将纸质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四、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六)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八)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五、对接程序

(一)发布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注明用人单位拟聘任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招用条件、岗位数量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

(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三)供需对接。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通过面谈等方式为用人单位推荐人选,搭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对接平台。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可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确定岗位拟聘任人员,并通过金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人员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和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每月715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按季度直接拨付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

七、补贴政策

用人单位按季度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一)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贴,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二)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三)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应当提供《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细帐(单)以及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考勤等资料。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人身份证年龄和档案年龄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八、日常管理

(一)用人单位录用就业困难人员1个月之内,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网上劳动用工合同备案。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三)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于解除或终止就业人员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将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

九、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7月8日-7月31日。

申报地点:金寨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金梧桐政务中心1807室

联系电话:0564-735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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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金寨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征集表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原标题:关于征集金寨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ahjinzhai.gov.cn/zwzx/gsgg/37978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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