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规定,现将2025年第五期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设置,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共服务类基层岗位、辅助性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招聘岗位:文山市人民政府开化街道办事处1人;文山市人民政府卧龙街道办事处3人;文山市小街镇人民政府1人;文山市薄竹镇人民政府1人;文山市德厚镇人民政府3人;文山市秉烈乡人民政府1人;文山市融媒体中心2人;文山市工信商务局1人;文山市民政局2人;文山市司法局1人;文山市三七利用中心2人(限1个残疾人);文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人;文山市工商业联合会1人。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包括: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①零就业家庭人员(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人员均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如夫妻双失业、困难单亲等);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③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④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⑤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⑥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⑦被征地农民。
四、城镇公益性待遇保障、岗位要求及聘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有关规定列支,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15号)规定,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类别划分,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先缴后补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纳后按季度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公益性岗位工作要求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录取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和注册营业执照,须与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办理相关手续。
五、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7月15日招满岗位数止(15天以上)。
六、招聘方式
遵循公开招聘、统一面试、择优录用原则,面试地点、面试时间、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地点
1.文山市人民政府开化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罗树华 电话:3062440;
2.文山市人民政府卧龙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李楠 电话:15288656572;
3.文山市小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周旭 电话:13887513201;
4.文山市薄竹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奇文 电话:13887686941;
5.文山市德厚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范艳丽 电话:3052540;
6.文山市秉烈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旷美 电话:13312763220;
7.文山市融媒体中心联系人:陆卫妮 电话:13577695995;
8.文山市工信商务局联系人:王志嫦 电话:3062079;
9.文山市民政局联系人杨俊杰:电话:2616113;
10.文山市司法局联系人:王 喜 电话:2135381;
11.文山市三七利用中心联系人:钱洪祝 电话:3061997;
12.文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联系人:梁钰聆 电话:2197197;
13.文山市工商业联合会联系人:尚位智 电话:3025578。
提交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提交《2025年文山市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就业创业证》(电子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初审。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原标题: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第五期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nwss.gov.cn/wssrmzf/tzgg/pc/content/content_1940196919092830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