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沙政〔2017〕42号)及《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加强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沙人事人才〔202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适用范围、职数及岗位要求
㈠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员1名。工作认真负责、正常出勤、服从管理及工作分配。
二、公益性岗位的适用对象
㈠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具有我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向并在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5.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6.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7.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劳动力。
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㈢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纪失信行为;
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㈤身体健康。
三、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办法及报名时间
符合公益性岗位使用对象的人员,持相应证明及《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到夏茂镇劳动保障所报名,应聘相关岗位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夏茂镇政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聘用。报名时间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㈠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2045元/月(含区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贴)。
㈡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规定办理。
五、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解聘办法
㈠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
㈡服务期限已满;
㈢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㈣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㈤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㈦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㈧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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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原标题: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fjsx.gov.cn/zwgk/jycy/jygq/202506/t20250616_21312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