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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东滨州阳信县流坡坞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4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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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人民政府 2025-06-10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乡镇实际情况,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本辖区居民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43人。其中护幼安全岗位1名,警务助理岗位32名,村容保洁服务岗位10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流坡坞镇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安置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人员: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人群。

5.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名下有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股东、理事、监事、监理、企业出资人及管理人员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纳入范围的身份;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3.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公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5.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干部的直系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研究通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

(二)报名条件

2.警务助理岗位:

(1)符合我市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安置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遵纪守法;

(3)原则上常驻本村,对本村的人熟、地熟、情况熟,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4)无重大身心疾病,无重大生理缺陷,能正常开展工作;

(5)本人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作为警务助理人选;

(6)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满2年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不满3年的;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信奉邪教或参与地下宗教活动的等不适合从事警务助理工作的都不得作为警务助理人选。

(1)符合我市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安置条件;

(2)原则上常驻本村,作风正派,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服从工作安排,具有一定的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①《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直接贴在报名登记表内;

②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社会关系)备案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④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一份;

⑤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抚养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人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二孩妈妈”需提供:生育两个未满18周岁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⑧脱贫享受政策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⑨报名警务助理岗的需开具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证明。

5.资格审核:由镇人社所根据报名人员信息,联合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职能站所,分别负责审核相应类型报名人员的信息。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除特殊情形外,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报名所在地村(居)召集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劳动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当前就业状态等方面。

(三)审核公示

1.各村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将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报乡镇复审。

2.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所在村(社区)和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村(社区)要根据测评结果做出承诺,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四)县级审批

乡镇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送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并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五)岗前培训和上岗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被录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四、相关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统一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5年执行每人每月836元。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其他事项

1.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严格遵守政策流程,资格审查贯穿开发工作的全过程。在开发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机制。

2.招聘信息通过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3.未尽事宜由镇人社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43-8522732。

附件1: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xls

附件2:乡村公益岗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乡村公益岗社会关系表.doc

流坡坞镇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1).doc

流坡坞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原标题:阳信县流坡坞镇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gxin.gov.cn/art/2025/6/9/art_118189_10427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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