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在我区相关单位适量开发以下公益性岗位,具体岗位招聘要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
我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为宁河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道路环境卫生巡查员岗位。
二、工作内容及招聘人数
宁河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道路环境卫生巡查员岗位。主要负责所指定区域道路环境卫生情况的巡查工作。做好所负责道路环境卫生问题的记录、反馈、沟通、协调工作。计划招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户籍或居住地在宁河区的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身体条件。
四、岗位薪酬待遇
待遇标准:每人2321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五、工作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
宁河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道路环境卫生巡查员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休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工作地点
宁河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道路环境卫生巡查员为芦台城区、桥北新区、经济开发区。
六、报名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1份、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复印件1份、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报名时填报)。
七、报名方式
1、申请人到办理困难人员认定时所在社区街道(居委会)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办理报名,在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劳动保障协管员)指导下填报意向申请表。
2、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向帮扶对象介绍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部门、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内容,同时负责汇总报名材料上报属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3、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汇总报名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创业服务部。
八、报名日期
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7日
咨询部门:宁河区人社局创业服务部
联系电话:022-69591462
原标题:宁河区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2025.06.04)
文章来源:http://www.tjnh.gov.cn/zwgk/zfxxgkqjjg2/rsj10/fdzdgknr9/zkly9/202506/t20250604_6946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