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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内蒙古乌拉盖管理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募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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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 2025-05-13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乌拉盖管理区公益性岗位计划开发9个,具体岗位信息请详见《乌拉盖管理区招募公益性岗位明细表》。


二、招募范围及要求

(一)所有招募人员均为经乌拉盖管理区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从未就业”指从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公司等实体中担任股东等职务、从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未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其他招录条件

1、身体健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

3、符合招募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的其他招录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在运管部门从事出租车运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注册从事经营活动的、在企业担任管理人员的、作为股东或参与企业分红等其他情形;

4、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日期:4月29日—5月16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8:30- 12:00 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详见原公告

(三)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在乌拉盖管理区镇内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3、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零就业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及其他共同居住成员页;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人员失业登记证明材料;家庭无投资性收入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和失业登记证明材料。

四、上岗

根据岗位性质、报名人数、岗位需求数量确定情况具体组织招募实施方法,招募方式由我中心统一招募,并成立公岗招募领导小组,本着“客观、公正、透明”原则对招募人员统一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确定招募人员数量。乌拉盖管理区就业服务中心将通过合格的公岗人员推送至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公示及手续办理

乌拉盖管理区就业服务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在乌拉盖管理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补贴标准及合同期限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有补贴资金均实行先缴后补,即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向乌拉盖管理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就业部门按文件要求补贴至用人单位。

(二)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募工作期间要随时关注“乌拉盖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招募后工作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公益性岗位援助资格,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由公岗用人单位全额退回各项补贴资金。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招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方面有咨询需求的,由乌拉盖管理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0479-33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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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乌拉盖管理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M0Mzk0MQ==&mid=2650973021&idx=1&sn=3c73ea5cae603719f1cbcf8a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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