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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河南新乡红旗区长期招聘就业困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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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人才交流中心公众号 2025-05-08

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要求,我区决定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根据公益性岗位设置要求和实际岗位需求,开发从事窗口服务、公共就业服务、辅助性岗位等,用于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条件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安置程序

安置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岗位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岗位长期招聘,法定工作日均可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首比街红旗区公共就业零工市场。

3.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第二条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市登记失业半年的,由工作人员通过系统予以查询,无需提交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安置资格。

4、咨询电话:0373-3057686、0373-3057395

(二)能力测试、体检、公示

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将采取岗位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测试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且依次递补)。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安置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薪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费,发放工资。实行考核机制,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照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五、安置期限

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到期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停发工资待遇;违规取得安置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缴违规获取的补贴。

1、自主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违规取得公益性岗位资格的。

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存在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附件:困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红旗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4日

原标题:红旗区长期招聘就业困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D7uhP4Y8mW8QdDNrcYE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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