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高坪区部分单位面向全区开发岗位177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南充市高坪区公益性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高坪区户籍或高坪区常住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应聘公益性岗位前应接受就业援助,包含求职登记;
(三)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能力。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1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3.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处于失业状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第2、3、6、7页原件及复印件;
4.《南充市高坪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5.高坪区常住证明材料;
6.报名岗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以2025年5月12日之前符合选报岗位条件为准,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报名地点:高坪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27、28号窗口(高坪区高都路一段3号)
(三)资格审查
区就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确定人员
本次选聘由区就业局根据公益性岗位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情况、安置岗位意愿等,确定拟安置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安置。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区就业局推荐的拟安置人员。
五、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安置备案
用人单位应在安置人员到岗之日起1个月之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就业局进行备案。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七、工作要求
区就业局负责具体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八、单位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高坪区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电话:15882650265
高坪区就业局,电话:0817-715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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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充市高坪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公开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ping.gov.cn/xwdt/tzgg/bmgg/202504/t20250427_2150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