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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汕头市民政局属下市殡仪馆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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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6-21

根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民政局属下市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殡仪馆是汕头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二类,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殡葬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协助殡葬管理有关部门树立文明办丧新风,负责遗体的接运、收殓、保存、火化遗体、告别骨灰处置和供应移风易俗殡葬用品等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服务辅助人员1名(详见附件1《汕头市民政局属下市殡仪馆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6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参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规定执行,并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hrss/)和汕头市民政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mzj/)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6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电子邮箱stmzrsk@163.com。

3.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民政局属下市殡仪馆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需附照片,并在本人承诺签名处亲笔签名后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资格证书、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压缩成文件包以“报考单位+姓名”命名发送。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所提供报名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汕头市民政局组织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方式向符合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反馈审核结果,并将准考证发送至报考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应聘人员通过邮件的方式对是否参加笔试进行确认。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考生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对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列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地点:汕头市长平路78号汕头市民政局8楼人事科。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当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则该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当报名人数小于等于30人时,则该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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