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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沈阳沈河区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拟录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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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人民政府 2021-11-25

根据《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1〕34号)、《2021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招录公告》要求,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5日-12月1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反映问题。

反馈意见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734027343@qq.com(请注明相关事宜)

2、邮寄书面意见(沈河区人社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沈河区人民政府3号楼205房间,邮编:110000)

3、反馈电话:22898806

以上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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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沈阳市沈河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拟录用名单

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沈河区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拟录用名单公示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enhe.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SHQZF&selfSiteSiteId=1585213314973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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