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安置工作相关要求,经过发布招聘公告、筛选考察、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两位同志为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基本情况如下,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21年9月24日至9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安置的,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安置手续。
联系人:阮
联系电话:701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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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4日
原标题: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6458351&cateid=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