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沧人社字【2021】171号文件精神,做好202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市在人社局及各乡镇开发了44个人社协办员岗位,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有就业意愿的2021届高毕业生进行了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共审核通过了44名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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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 日
原标题:泊头市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botou.gov.cn/article.asp?id=35336
